潭民许民准字〔2025〕第63号
关于同意湘潭市孔子文化传播促进会变更住所登记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申请人:湘潭市孔子文化传播促进会
统一信用代码:51430300329565947Q
法定代表人:胡新祥
住址:湘潭县易俗河凤凰中路凯旋国际广场1318室。
你单位于2025年8月29日向本机关提出关于变更住所登记的申请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决定同意你单位住所由湘潭市岳塘区球坪村18栋C13号。变更为湘潭县易俗河凤凰中路凯旋国际广场1318室。
湘潭市民政局
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