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法治建设实施保障。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标对表党的二十大对民政民生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中央、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统筹推进民政领域立法、执法、守法、普法等各项工作,积极发挥了“关键少数”的引领带动作用。全年以党委会、局务会的形式研究法治工作3次,制定《2023年湘潭民政法治工作要点》,明确全年法治工作任务,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基层党支部学习的重要内容,领导干部职工全年开展法治学习4次,深入学习了《信访工作条例》《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有效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推进民政政策法规创制。开展《湘潭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立项调研,以政府办、部门名义制发养老服务、社会组织等领域规范性文件,开展公平性竞争审查,所涉及的文件均未违反公平竞争原则。二是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制定《湘潭市民政局工作规则》《中共湘潭市民政局委员会议事规则》《湘潭市民政局局务会议议事决策规则》,明确行政决策事项必经程序。三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在工作中始终做到“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邀请法律顾问列席,接访处置疑难问题处理法律顾问到场”。全年邀请法律顾问开展法治讲座2次,列席各类会议10次,出具合同、文件文书审查意见95份,最大程度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专业支持作用。
(三)依法全面履行民政职能。一是推进政务服务审批便民。24项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入驻市政务服务大厅,实现“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全省通办,婚育、身后等主题场景事项“一件事一次办”,线下办理与特殊困难群体的政务服务实现线下帮代办、就近办、上门办,“残疾人两补”、“孤儿救助资格认定”跨省通办。二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下发《关于持续强化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治理切实帮助市场主体减负纾困的通知》,督促指导234家行业协会商会对收费情况进行自查自纠,今年以来,全市共有90家行业协会商会减免或降低收费标准,累计减轻企业负担145.43万元,减轻企业负担惠及企业232家。三是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加强村(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在全省率先以两办名义出台《湘潭市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指导目录》;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党的二十大公益宣传、乡村振兴等公益活动,建成55间“四个小屋”;积极发动慈善募捐,全市慈善(基金会)募集款物近726万元,全市实名志愿者注册 45.5万人,实现城市社区学雷锋志愿服务驿站和乡镇(街道)志愿服务团队全覆盖。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和资格管理。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开展参加民政行业普法考试,实现干部职工考试通过率100%,组织年度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共有行政执法人员36名。二是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开展2023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召开案卷评查通报会暨行政执法标准化法治培训,制定《湘潭市民政局殡葬领域案件查处制度(试行)》,对行政处罚等执法决定进行审核,确保行政执法合法规范。三是依法作出行政决定。积极稳妥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完成硬化大墓整治352座,拆除活人墓86座。截至目前,共作出行政处罚 21 件、行政许可 101件,行政确认6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办理各类信访件74件,全年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未发生大规模集访、闹访以及重大舆情事件。
(五)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通过市民政局门户网站全面、主动地向社会公开组织机构、权责清单、执法信息等内容,重点加大对社会救助、养老服务、重点民生实事任务进行公示。2023年民政局部门网站发布信息538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 322条,各类新闻媒体发布湘潭民政相关报道335条。认真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全年办理建议提案16件,代表委员满意率100%。
(六)深化民政普法依法治理。制定本部门普法责任清单,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治理、防范风险等方面职能,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认真组织本行业领域的禁毒、打击非法集资的专项法治宣传,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法治宣传走进“公益福彩”“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月”“送法进广场”“送法下乡”、“宪法宣传周”等系列法治宣传活动,以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手机短信等形式,大力宣传民政领域政策法规,营造了浓厚的学法普法氛围 。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回顾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虽取得一定的成效,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依然存在不足,主要表现为:法治工作人才队伍与法治政府建设要求不相适应,法治宣传手段相对单一,有待进一步创新宣传方式方法。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坚持法治建设与思想教育相结合。组织全市民政系统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其丰富内涵和精髓实质,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建设的教育和培塑作用。
二是坚持法治建设与工作实践相结合。围绕民政工作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等要求,进一步完善出台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未成年人保护等重点领域的配套政策,加强对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行政执法指导,做好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切实提升法治服务效能。
三是坚持法治建设与业务培训相结合。结合民政工作特点及行政执法新形势需要,定期开展专题培训,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要求贯彻落实到执法实践的方方面面,切实提高民政系统行政执法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