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民政局
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要求,现将市民政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持续强化组织领导保障
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市民政系统五化建设、县市区(园区)民政部门重点工作重要内容予以推进。2021年以来,局长办公会的先后四次研究部署,党委会开展法治专题学习2次以上,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均及时、高质量落实到位。
(二)依法全面履行民政职能
1.全面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开展政务服务“三化”行动。已引用发布行政权力事项112项,所有事项实施清单、权责清单发布率达到100%。全面落实“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所涉及的18个“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第一批所涉8个村(社区)“就近办”高频事项均实现在一次办理,残疾人“两补”“湘潭户籍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分别实现跨省通办、跨市通办。2021年1-11月,民政窗口共受理办理事项386 件。
2.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一是做好中介服务、证明事项的清理工作。2021年,中介服务事项保留9项,取消证明事项7项,将社会救助领域的“居民家庭收入及财产状况证明”列入了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推进“减证便民”。二是全面清理整顿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专项整治,建立投诉举报机制,要求行业协会商会严格依照章程规范会费收取。三是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大力推进养老服务领域“包容普惠创新”,落实对养老机构各项政策支持,;深化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开展规范性文件的公平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所涉及的文件均未违反公平竞争,保留有效文件20件。二是制定和严守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在行政决策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坚守三重一大制度,充分听取班子成员意见,坚持末位表态,重大决策邀请法律顾问列席会议。三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联合法律顾问开展合法性审查,共审查合同70份,行政处罚案件73件,确保行政执法行为合法合规。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和资格管理。下发行政执法公共知识及行业知识,组织干部职工参加行政执法知识学习,全系统共有43人取得行政执法资格。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门户网站公开了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依据和程序、救济渠道等信息,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执法决定也全面及时公示。三是做好复议应诉和纠纷化解。2021年以来,共计接待群众上访50余批,120余人次,办理网上信访61件,各类投诉、政策咨询解释均得到有效处理,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同时,开展为困难老人和困境儿童提供法律援助的活动,有效地帮助了5名困境儿童。
(五)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
在重大民生事项决策、法规条例制定过程中,适时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列席会议征求意见,今年30件建议提案全部按时办结,满意率达100%。此外,全年开展“四风”问题、全市困难群众资金专项督查,对局系统2015年7月1日以来内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要求明确责任、明确时限,限时整改到位。
(六)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印发并及时上报公布《湘潭市民政局2021年度普法重点任务清单》。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治理、防范风险等方面职能,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认真组织本行业“宪法宣传进社区”、打击非法集资等专项法治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其他民政政策法规的宣传。
二、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法治人才力量缺乏。基层法制力量薄弱,部分执法人员对法律知识的掌握还不够深入;二是法治水平有待提升。民政法律规范体系存在着层级较低、内容滞后、法律缺失等问题。三是法治宣传力度有待加强。缺乏对普法教育的全面性、系统性的规划,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入度不够高。
三、2021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2021年,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各项要求,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积极发挥了“关键少数”的引领带动作用。
四、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一)进一步加强对法治工作的统筹。深入贯彻落实国省市关于法治建设规划纲要的有关部署,研究制定本部门法治建设行动方案及普法规划,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落实到政策制定、政策执行等各环节,确保民政工作各领域、全过程依法推进。
(二)进一步加强民政法律政策创制。在上位法律支撑不足的领域,积极加强沟通汇报,加快推进出台《湘潭市养老服务条例》,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创制力度,严格实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等各项要求。
(三)进一步提高执法普法的质量。加大力度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探索制定民政领域重点检查事项清单;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民政普法“广告式、定制式、定点式”宣传,组织部门法律法规专题宣传活动,提高民政法治宣传的精准性、有效性。
湘潭市民政局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