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民政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福彩公益金的规范使用和有效管理,提高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市县分成福彩公益金的通知》(湘财综指〔2024〕5号)、《湘潭市市级福彩公益金支持福利事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潭财综〔2023〕16号)和2024年年初基金预算的要求,现进行2024年度第二批市级福彩公益金项目申报,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申报支持范围
申报项目应符合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符合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和民政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具体支持范围包括:
1.老年人福利项目:包括老年人社会福利设施建设,养老服务等;
2.残疾人福利项目:残疾人康复服务,精神卫生福利设施建设等;
3.儿童福利项目:包括儿童福利设施和未成年人保护设施建设,孤残儿童康复服务等;
4.其他社会公益项目:包括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设施,殡葬服务设施建设以及其他符合彩票公益金资助范围的项目。
福彩公益金不得用于:
1.行政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如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等人员支出及水电费等日常公用支出;
2.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等支出;
3.对外投资和以营利为目的的相关支出;
4.建设楼堂馆所及职工住宅;
5.与社会公益事业无关的支出,以及其他国家规定禁止列支的支出。
连续两年未完成福彩公益金项目的单位,或在上年度审计检查及绩效评价存在问题,且截止至申报日期仍未整改的,原则上停止安排本年度该单位同类项目的福彩公益金。
二、项目申报资金总量
根据省财政下达指标,2024年第二批市本级福彩公益金为1302.75万元,其中老年人福利类项目申报金额不得低于资金总量的55%。各业务主管科室应对业务领域内本级实施及县市区申报项目进行遴选评审,并严格按要求填写《市本级福彩公益金项目申请汇总审批表》(附件5)报局规划财务科。
三、项目申报程序
本次项目申报采取以业务归口为原则,按照因素法、项目法相结合方式进行。因素法申报项目主要为各领域依据现有国省市文件,根据符合政策支持对象数量、机构基数、结余情况等进行补助及补贴的项目。项目法申报项目主要为根据“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围绕省民政厅、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重点民生需求及其他具有示范引领效应和社会影响力的项目等。
(一)因素法项目申报程序
因素法为各领域依据现有国省市文件,根据符合政策支持对象数量、机构基数、结余情况等进行补助及补贴的项目。该类项目由市民政局本级统筹,由各主管科室根据业务领域现有民政支持政策汇总收集各县市区、局直各单位符合补助补贴对象、机构数量进行项目申报。各县市区民政局、局直各单位应将符合补贴补助政策资料报各业务主管科室,并对上报资料真实性负责。具体申报程序如下:
1.业务主管科室根据政策发布本领域项目;
2.各县市区民政局、局直各单位汇总本领域、本单位项目相关资料台账,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市民政局对口业务科室;
3.业务主管科室对上报政策资料进行审核;
4.业务主管科室组织各项目申报单位填报《湘潭市福彩公益金资助项目申报书》(附件2)、《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3)、《市本级福彩公益金项目申请汇总审批表》(附件5)、项目实施方案(须包含宗旨和目的、资助范围和标准、资金支付方式、组织实施、进度计划、项目监管、绩效评估、宣传及其他要求),汇总各项目资料报送分管领导签字审定后报局规划财务科;
5.业务主管科室对金额超过50万元(含)以上的新设立和到期申请延续执行的政策和项目需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并撰写《政策(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模板见附件6),填报《预算事前绩效评估指标体系(政策)》(附件7)或《预算事前绩效评估指标体系(项目)》(附件8),以上资料需与其他福彩公益金申报资料一同报分管领导签字审定后报局规划财务科。
(二)项目法项目申报要求及程序
项目法申报项目范围为2024年重点民生基础设施项目,项目法项目分领域、分区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申报单位进行申报,具体申报程序如下:
1.市本级项目申报程序。各相关单位申请市本级项目填写《湘潭市福彩公益金资助项目申报书》(附件2)、《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3)、《市本级福彩公益金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4)、项目实施方案(须包含宗旨和目的、资助范围和标准、资金支付方式、组织实施、进度计划、项目监管、绩效评估、宣传及其他要求),送行业主管部门预审同意(盖章)后按领域报市民政局相关科室审核。对口业务科室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并报局分管领导审定后报局规划财务科。机关各科室申请市本级项目填写《湘潭市福彩公益金资助项目申报书》(附件2)、《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3)、《市本级福彩公益金项目申请汇总审批表》(附件5)、项目实施方案(须包含宗旨和目的、资助范围和标准、资金支付方式、组织实施、进度计划、项目监管、绩效评估、宣传及其他要求),经分管领导签字审定后报局规划财务科。局属单位申请市本级项目填写《湘潭市福彩公益金资助项目申报书》(附件2)、《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3)、《市本级福彩公益金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4)、项目实施方案(须包含宗旨和目的、资助范围和标准、资金支付方式、组织实施、进度计划、项目监管、绩效评估、宣传及其他要求),经申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市民政局对口业务科室。业务科室审核汇总并经局分管领导审定后报局规划财务科。
2.县市区项目申报程序。县市区民政局汇总本区域项目,填写《湘潭市福彩公益金资助项目申报书》(附件2)、《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3)、《市本级福彩公益金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4)、项目实施方案(包含宗旨和目的、资助范围和标准、资金支付方式、组织实施、进度计划、项目监管、绩效评估、宣传及其他要求),经本级民政、财政部门联合预审签字盖章后,分领域上报市局对口业务科室。对口业务科室对县市区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并报局分管领导审定后报局规划财务科。
3.申报资料。《湘潭市福彩公益金资助项目申报书》(附件2)、《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3)、《市本级福彩公益金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4)、《市本级福彩公益金项目申请汇总审批表》(附件5)、项目实施方案(须包含宗旨和目的、资助范围和标准、资金支付方式、组织实施、进度计划、项目监管、绩效评估、宣传及其他要求)。
所有项目单位需对金额超过50万元(含)以上的新设立和到期申请延续执行的政策和项目需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并撰写《政策(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模板见附件6),填报《预算事前绩效评估指标体系(政策)》(附件7)或《预算事前绩效评估指标体系(项目)》(附件8),以上资料需与其他福彩公益金申报资料一同报局规划财务科。
五、申报要求及时限
1.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区民政局、财政局要对本系统、本区域申报项目认真审核把关,申报项目必须符合福彩公益金资助方向,确保上报资料真实、完整,项目预算科学、合理。
2.各申报单位要明确项目管理责任人负责项目的申报工作,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和时间申报,保证申报资料规范、准确、完整。
3.机关各科室应压实业务归口责任,严格按照申报控制数对本领域县市区民政局、局直各单位、相关申报单位所报项目进行考察、审核、筛选、评审,对申报材料不完整、项目前期工作不成熟的项目、项目绩效不高的项目不纳入资助范围,并将审批后的项目资料于11月11日前报局规划财务科。
附件:1.湘潭市民政局福彩公益金项目申报主管科室联系表附件1.wps
2.湘潭市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申报书附件2.wps
3.湘潭市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绩效目标申 报表附件3.wps
4.2024年市本级福彩公益金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4.wps
5.2024年市本级福彩公益金项目申请汇总审批表附件5.wps
6.《政策(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附件6.wps
7.《预算事前绩效评估指标体系(政策)》附件7.wps
8.《预算事前绩效评估指标体系(项目)》附件8.wps
湘潭市民政局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