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2023年湘潭市民政局普法重点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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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指标 |
序号 |
重点普法任务 |
责任单位(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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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指标 |
1 |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党内法规,将相关内容纳入年内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中学法内容。 |
各县市区民政局、局直属单位、政策法规科、机关纪委、机关党委(人事)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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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突出宣传宪法,开展宪法进机关活动,组织系统干部开展日常宪法学习宣传,集中组织好本系统“宪法宣传周”活动。 |
各县市区民政局、局直属单位、政策法规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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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每年组织学法不少于2次。 |
各县市区民政局、局直属单位、政策法规科、机关党委(人事)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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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落实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在年度述职中加入述法内容。 |
各县市区民政局、局直属单位、机关党委(人事)科、政策法规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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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法治培训制度、学法用法考核制度,每年至少举办一期法治专题培训班。组织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网上学法,年内课时达标率100%,应考人员参考率100%,合格率98%。按规定及时编辑、更新本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相关专业法律法规学习读本和考试题库。 |
各县市区民政局、局直属单位、政策法规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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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组织网上集中观看或是现场集中旁听庭审,年内不少于2次。 |
各县市区民政局、局直属单位、政策法规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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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在部门单位门户网站、自办刊物、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开辟法治宣传专栏(专题)。设置“以案释法”栏目,定期发布普法宣传内容和“以案释法”案例,年内报送不少于3个典型案例。 |
各县市区民政局、局直属单位、政策法规科、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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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加强对本单位乡村振兴联系点的指导,有针对性地宣传普及本部门与群众生产生活和乡村治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年内开展送法下乡活动不少于1次。 |
各县市区民政局、局直属单位、政策法规科、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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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八五”普法规划和《湖南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 |
各县市区民政局、局直属单位、政策法规科、谁执法谁普法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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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性指标 |
10 |
深入学习宣传《地名管理条例》《行政区划管理条例》《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
各县市区民政局、区划地名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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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深入学习宣传《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湖南省社会信用条例》 |
各县市区民政局、社会救助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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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深入学习宣传《殡葬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殡葬管理条例>办法》 |
各县市区民政局、市殡仪馆、社会事务科、市殡葬执法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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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家庭寄养管理办法》 |
各县市区民政局、市未保中心、市福利院、儿童福利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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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深入学习宣传《湖南省社区居家养老助餐服务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湖南省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湖南省社会信用条例》 |
各县市区民政局、市六医院、养老服务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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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深入学习宣传《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湖南省行业协会管理办法》《湖南省农村专业经济协会促进办法》《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湖南省社会信用条例》 |
各县市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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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若干规定》《湖南省募捐条例》《志愿服务条例《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办法(试行)》《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湖南省社会信用条例》 |
各县市区民政局、慈善社工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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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婚姻家庭篇、《湖南省社会信用条例》 |
各县市区民政局、市婚姻登记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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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 |
各县市区民政局、市救助站、社会事务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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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深入学习宣传《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湖南省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湖南省<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 |
各县市区民政局、基政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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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组织开展2023年度全市“宪法进社区”活动 |
各县市区民政局、局直属单位、政策法规科及各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科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