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市民政局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增强依法行政能力,现将2025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一)行政执法案件办理情况。根据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我局涉及的行政执法事项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确认,行政强制,不包括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裁决。2025年,我局共办理行政许可92件;行政处罚10件,行政确认5件,未办理行政强制案件,未对行政相对人进行罚款,无罚没收入。
(二)行政执法检查情况。根据实际监管职责需要,我局共依据“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计划开展行政检查513次,目前,我局已完成年初制定的殡葬、养老、社管、慈善等抽查任务,抽查结果全部录入“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并公示,计划完成率100%。在涉企行政检查方面,共对30个市场主体制定并在湖南省行政公示平台公示涉企行政检查计划1个,包括《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1个,共计划开展涉企行政检查30次,计划完成率100%。全年因投诉举报、上级交办等共开展“触发式”涉企行政检查0次。通过湖南省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一体化平台开展“扫码入企”行政检查30次。
(三)行政执法引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在作出行政执法决定时,我局均按照要求告知了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2025年,我局发生1起因信访问题产生的行政复议案件,目前尚未结案。
(四)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情况。对于民政领域的涉企行政执法,一方面,我局通过局务会专题研究《湘潭市民政系统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湘潭市民政局2025年涉企行政检查计划》,下发统一规范的《涉企行政检查文书》,要求所涉殡葬及养老领域的执法科室严格开展“扫码入企”;另一方面,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组织开展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建立《湘潭市民政系统涉企执法整治自查发现问题及整改台账》,要求各县市区及各执法科室对照工作任务开展摸排,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局共查摆问题线索10个,已全部完成整改。
二、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
(一)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管理情况。积极组织单位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2025年,我局新增行政执法人员8名,目前,我局共有执法人员32名。对于行政执法人员,组织参加“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线上培训班,开展了关于涉企行政检查的法治培训并参与行政执法人员云宣讲活动,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动态管理和学习培训要求。
(二)行政执法标准规范化建设情况。在开展行政处罚时,我局根据《湖南省民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办法》(湘民发〔2025〕14号)严格适用自由裁量权,此外,加强对市、县级层面行政执法事项目录的梳理,出台《湘潭市民政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2025年版)》。
(三)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我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以门户网站为平台,建立了执法公示专栏,对行政执法主体、人员、依据、执法决定等信息进行全面公示,明确由政策法规科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并配备1名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人员联合局法律顾问开展法制审核,2025年,共审核重大行政执法决定10件。
(四)包容审慎制度落实情况。我局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认真落实免罚、从轻、减轻等“轻微免罚”“首违不罚”制度,2025年度无涉企行政罚没收入,未开展行政强制。
(五)行政执法与普法教育相结合情况。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对于民政服务对象,认真开展普法宣传,全年开展“送法下乡”、“宪法进民政服务机构”等活动5次。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实行“柔性执法”,不需实施行政强制手段的,绝不实施,执法过程中尽量使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手段,对执法对象做到了及时提醒、主动指导、督促纠正。
(六)协调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情况。我局落实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决策部署,整合执法职责,执法工作由各个具有执法职责的业务科室承担。
(七)行政执法协作机制落实情况。在养老领域,联合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开展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检查内容包括备案情况、非法集资、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严格落实行政检查手续,严防重复检查,增加企业负担,全年对15家养老机构开展涉企行政检查,共发现养老服务隐患问题54个,督促整改54个;在殡葬领域,制发《湘潭市推进殡葬领域综合监管改革的实施方案》,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抽查殡葬销售用品商户是否依法依规销售丧葬用品,有效推进了本市殡葬用品生产销售市场行业秩序,督促其依法依规开展经营销售活动。
(八)行政执法工作保障情况。2025年,先后2次组织在执法岗位上的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最大限度保证执法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在作出执法决定前,均请法律顾问对执法文书、证据材料等进行审核把关,对执法过程中相关疑问也及时请法律顾问进行解答,提出法律建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执法工作中的作用。在执法装备及基础建设上,配备执法记录仪、录音笔等设备,保障执法办案需要。
(九)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情况。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要求,开展涉企执法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召开工作部署会、开展自查、进行工作提醒、网上征集线索等方式进行问题查找,对于查找出来的问题,督促各单位进行整改,目前,所发现问题已整改完毕。
(十)行政执法案卷质量检查情况。规范执法文书制定与归档整理,对县市区及主要科室的行政执法案卷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共检查行政许可案卷7件,行政处罚案卷5件,涉企行政检查案卷2件,对于整改出来的问题,要求各县市区及主要执法科室举一反三,落实整改要求,切实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按要求参加省民政厅、市司法局组织的案卷评查,我局案卷评查结果获省民政厅优秀等次。
(十一)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情况。行政执法工作中,我局严格落实法制审核制度,明确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事项,不得提交决策、作出决定。具体办案环节,局政策法规科强化对各单位、科室的监督指导,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确保行政执法全程合法合规。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或计划
(一)健全执法规范体系,统一执法标准流程。结合民政领域执法实际,修订完善行政执法流程细则,统一执法文书模板,确保执法行为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从制度机制层面解决执法尺度不一、流程不规范等问题。
(二)强化全过程监督管理,压实执法监督责任。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发挥行政执法监督作用,常态化开展案卷评查,强化涉企行政执法监督,督促好主要执法科室规范使用执法业务平台。
(三)加强执法队伍能力建设,提升规范执法水平。围绕新法规、执法实务、文书制作等内容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开展以案释法,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切实提升基层执法队伍专业素养,补齐执法力量薄弱、业务能力不足的短板。
湘潭市民政局
2026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