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交车上吃东西
在城市道路上使用平衡车
行人横穿道路时看手机
……
以上这些不文明行为
你是不是早就看不惯了?
今后
再出现这些行为
小心被罚
本条例所称文明行为,是指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规定,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符合湘潭市民文明公约,维护公序良俗、引领社会风尚、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行为。


《条例》第三章规定了“重点治理”的不文明行为,主要回应了当下湘潭文明促进面临的痛点、难点、热点问题,对交通、城市公共秩序、社区、农村等不文明行为进行了一一规定,并明确了重点治理方案及动态调整、统一曝光平台与机制。
关于法律责任,一方面,对于法律法规已经明确了处罚措施的不文明行为,包括在禁止鸣喇叭区域、路段鸣喇叭,露天焚烧秸秆、枯草、垃圾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等,《条例》只作出衔接性规定。另一方面,对在城市道路上未按规定停放非机动车、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穿道路时浏览手持电子设备、在公园垂钓和捕捞等创设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